为贯彻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多渠道培养高素质人才,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工作。 武汉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溯源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1995年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教、交叉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武汉科技大学设有18个学院(部)、81个本科专业,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4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拥有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31个省级科研平台;学校建有1所直属三级甲等附属医院、1所直属三级专科附属医院和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5〕10号文件,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只需具备以下条件:(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按照课程性质和授课需要,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 2.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3.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相关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核和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撰写、评阅、查重、答辩等环节;申请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整个学业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学业年限自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计算。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按当年学校收费公示的标准收取。 2.学费须由学员本人在武汉科技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在线缴纳。 3.学费实行两段式收费。第一阶段(通过资格审查,专业课程学习前)须缴清总学费的50%;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前)须再缴清总学费的50%。
一、学费调整 总学费:原36000 元/生的专业总学费不变,其他专业调整为 32000 元/生。 缴费模式:由三阶段缴费调整为两阶段缴费,每阶段各 50%。 二、停止招生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科学技术哲学”、“数学”三个专业2025 年停止招生。 三、专业调整 1.原理学院-“工程力学”专业调整为“力学”,从二级学科招生调整为一级学科。 2.“冶金工程”由原“材料学部”调整到“冶金与能源学院” 3.“控制科学与工程”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调整到“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四、新增专业 1.“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统考科目英语,学费 36000 元/生。 2.“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专业,统考科目英语+电气工程,学费36000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