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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5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时间:2025-02-25    浏览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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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肩负着引领区域教师教育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使命,为提升区域教师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浙江师范大学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于1979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现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1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5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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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共有2个学科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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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学位申请规定。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在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1)经教育局确认后,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或更新在册信息;

(2)如实填写自己相关信息(能够实时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等,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3)按照平台要求上传单一蓝色背景的清晰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须露双耳,不能翻拍或扫描其他照片,上衣颜色不能太浅等);

(4)填报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于3月3日前,在信息平台对同力申硕人员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浙江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管理处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供考生查阅。

注:因在“网上报名”阶段上传提交照片等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申请人自负。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同力申硕资格审查:

(1)本人居民***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所获得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还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印密封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1份(详见附件2,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4)本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特别说明:

(1)学校将依据各地教育局提供的报考名单进行现场确认,不在名单内的申请人将不予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需采集申请人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的申请人,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来我校完成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最终以浙江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管理处网https://jxjy.zjnu.edu.cn/main.htm)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


三、考试报名


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s://tdxl.neea.edu.cn/),填报考试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考试时间:2025年5月18日。考生按照“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要求,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学校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等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并完成缴费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四、学习规定

(一)学员完成报名后,方可参加国家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通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方可进入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二)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每年只有1次考试机会);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为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将予以清退。

(三)学员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后,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课程学习一般以区县为单位单独组班,线上线下相结合。

(四)课程学习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按《浙江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学费缴纳

2025年“同等学力”的收费标准为4.5万元(实际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在通过“全国统考”后进入研究生课程学习前一次性缴纳。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确保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直至撤销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并收回已颁发的学位证书。

(二)申请人在读期间食宿需自行解决。

(三)我校以网站通知或公告、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为严肃学校招生管理秩序,防范招生诈骗,维护我校形象和声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请广大申请人增强防范意识,随时关注我校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管理处网站消息。

(五)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若后续国家有新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

(六)本简章由浙江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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