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甘肃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常设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敦煌医学研究及文化传承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
学校现有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3个省级特色学科(A类)、7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甘肃省高校重点学科、9个甘肃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有35个本科专业,有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权。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6门。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招生,要求医学院校毕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且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者(时间以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为准);
(三)、中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要求医学院校毕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从事临床工作并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对已获得的学士(含三年)、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甘肃中医药大学学术型招生招生专业信息一览表
2、甘肃中医药大学专业型招生专业信息一览表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自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图像采集,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各2份;
3、《甘肃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需加注单位审核意见)2份;
4、申请专业学位的学生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相关证明。
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讲授、自学辅导、实践实习、导师指导、论文写作等灵活的学习形式,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等环节的学习任务。
1、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考核方式等均按照申请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2、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甘肃中医药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3、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通过学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水平认定),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一次,统考报名时间在当年三月,考试时间一般在当年五月的第三周周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学科综合(部分专业无学科综合考试),两科目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通过。
自通过全部考试后,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答辩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1、同等学力申请医学硕士学术学位须完成相应专业学习计划,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按要求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授予医学硕士学位;
2、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须完成相应专业学习计划,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1、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学位学费分课程阶段和论文阶段收取,由申请人在甘肃中医药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上完成缴费。
3、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需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政策变动,均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